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6-16 14:08:06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管理,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淄博市市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和《2017年淄博市市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据了解,《目录》公布了淄博市市级现有执收单位正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2017年淄博市市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涉及69个部门、单位,106项收费项目。其中政府性基金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93项;涉及中央级收费99项,省级收费7项。《2017年淄博市市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涉及25个部门、单位,33项涉企收费项目。其中政府性基金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1项;涉及中央级收费33项。《目录》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作出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要根据《目录》进行收费,凡不属于《目录》公布范围的,执收单位一律不得收费;对新增项目,执收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收费项目编码,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费,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及收费窗口显著位置公开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根据国家、省相关新规实时更新,同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沙红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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