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7-03-15 10:18:03
记者获悉,张店区食药监局各基层监管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所经营化妆品的主体资质、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制度管理。从来源查起,检查经营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是否经营未经国家检验检疫等部门验证合格的进口化妆品、是否有销售盗用冒用批准文号化妆品的行为。再查流通渠道,查看进货查验制度、记录的完整性,索证索票制度、档案台账是否建立。最后严把质量关,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的行为,并对所经营化妆品名称、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场所100余家,执法人员对经营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35份,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