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4 17:07:02
齐鲁网淄博2月24日讯(记者 孙凯旋)今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7起案情,涉及受贿、盗窃、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行。
2016年12月22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淄博市京剧院院长刘新玲(县处级副职)提起公诉。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鹏涉嫌盗窃罪、陈现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告人王鹏一审被沂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现河一审被沂源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武玉坤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被告人武玉坤一审被沂源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燕。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齐振。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杜春立。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刚新。以上案件均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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