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6 17:57:03
齐鲁网淄博3月16日讯(记者 孙凯旋 淄博台 耿鹏 通讯员 王汉伟 冯梓垚)俗话说三十而立,可是已经30岁的张某,不想着用自己的双手去勤劳致富,而是总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虽然张某自2006年以来,已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恶习不改的他近日再次“出手”,结果被当场抓住,目前已被淄川公安分局般阳路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1日,般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商场的保安报警称:他们抓住了在商场盗窃电动车的小偷。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据商场保安小赵介绍,该男子之前就来偷过电动车,保安们对他的样子早已熟记于心。3月11日下午,保安小赵通过监控发现有一男子在停放电动车的地方来回转悠,没过一会他就蹲在一辆黄色电动车旁,从裤袋里掏出了类似套筒的东西在把弄,大约弄了三四分钟,该男子起身离开,又走到远处的一辆黑色电动车旁。保安小赵发现该男子就是之前盗窃电动车的小偷,于是联合其他同事准备一起抓他。在小赵他们走到离停车场还有几米的地方时,该男子像是发现了一样,起身迅速逃跑,最终保安们在电梯口将其捉住,并迅速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该男子的身上搜出了自制钥匙、套筒等作案工具。经讯问,该男子交代自己姓张,家住淄川,由于近日手头拮据所以想偷车变卖,还没得手就被抓住了。经民警查实,张某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2月在此商场盗窃电动车4起,总价值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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