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3-09 10:13:03
李先生带着自己的狗在淄博中心城区中润大道散步时,狗被车撞伤,轿车司机快速离开了现场。李先生觉得轿车司机属于肇事逃逸,而记者在咨询了相关部门后发现,目前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
半个月前,张店的李先生带着自己的宠物狗到淄博高新区火炬公园散步。因为宠物狗一向听话,李先生就没有用绳索牵狗。可是,当他带着狗走到中润大道时,狗突然跑到了路中间。此时,恰巧一辆轿车驶来,李先生的狗被迎面驶来的轿车撞伤。让李先生感到意外的是,轿车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大油门迅速离开现场。李先生只好自己带着宠物狗去医院就诊。连日来,为了给宠物狗治疗,李先生已经花费近万元。“这属于肇事逃逸吗?如果找到车主,保险公司多少也能赔点吧?” 李先生无奈地说。
李先生本想报警,他的朋友却说,撞到狗逃跑不属于肇事逃逸,反而是李先生的狗如果弄坏了对方的车,他需要给对方修车。“朋友说我没看好狗也有责任,这个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办?”朋友的话让李先生不知所措。
今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是针对动物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交警划分好责任,认定车主有责任,他们就会赔偿宠物狗治疗的费用。
山东润普律师事务所的苏建华律师表示,尽管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但狗主人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记者 伊巍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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