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7-02-17 12:56:02
原以为饮酒后第二天开车上路不算违法,没想到隔夜酒没醒还是构成酒后驾驶,2月14日,阳谷县的驾驶员李某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周村交警查纠,罚款5000元同时被行政拘留。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驾驶营运车辆酒驾驾照将被吊销,这也就意味着,一场酒让李某某丢了工作。
2月14日8时许,李某某驾驶重型货车顺周村区西外环由北向南行驶,开到309国道西外环路口时遇到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例行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李某某交代,他持有B2E驾驶证,一直从事车辆运输,并持有经营性道路货运运输证。13日晚,李某某和同事一起聚会,席间喝了2两多白酒和2瓶啤酒,一直到晚上9点半才结束。14日凌晨4点多,他驾驶货车从聊城到淄博市淄川区送货,途经周村被交警当场查获。本以为经过一夜休息醒酒后不会违法,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到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李某某为此失去工作,后悔不已。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吴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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