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9-01 16:55:09
8月31日上午,张店交警开展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集中整治,2小时开出17张罚单。因未停车避让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在被查处开具罚单时,司机因为不明法律规定,对交警处罚不理解不配合,反倒质疑民警执法,甚至出言不逊。
8月31日9:00-11:00,记者跟随张店交警先后来到新村路张店政务中心路段、张店口腔医院路段,两小时共查处17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记者发现,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证据面前,大部分被查处的车辆驾驶人都明白自己的违法缘由,也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处罚。可有一起案例,暴露了不少驾驶人对礼让斑马线这一行为的懵懂。
10:30许,张店口腔医院公交站牌前的斑马线上,一位老人正从北向南步行过马路。当老人快走到北侧半幅路面中央时,一辆车牌为鲁CEW2**的灰色越野车,从中间车道由东向西驶来。见有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这辆车并没停车让行,而是从老人前面径直驶过。正过马路的老人只好站在路中央等待。这一幕被路边执勤交警的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随后,该车在前方不远处被交警拦下。
民警告知司机王某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刚才王某某明显未停车避让,将对其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一听要处罚,王某某当即质疑:“我车跟那行人又没在一条直线上,我已经减速了,怎么还得停车?怎么还得处罚?”王某某及同车一名女子不仅不觉得自己已经违法,反而要求民警教育不看车就过马路的行人。民警当即对两人进行普法教育,但解释清楚后,王某某依旧不配合,坚称民警执法有问题,并拒绝在罚单上签字。“如果你不认可我们的执法,可以拒绝签字,申请复议或走法律程序!”民警言明厉害,进一步解释后,王某某终于签字确认接受处罚。民警表示,下阶段,张店交警大队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营造更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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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张店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步入斑马线进入机动车道,这时行经斑马线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前方有行人已经走进了斑马线,正在通过马路,并且没有走过你所行驶的车道前方区域,这时就必须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即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可进行处罚。待行人已走过车辆前方的斑马线区域,机动车可重新起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从行人后方低速通过。民警介绍,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属于借道行驶,行人具有优先通行权。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王玲 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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