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6-09 11:03:06
近年来,不少人通过社交软件在网上销售商品,但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由个人随便买卖。在读大学生雷某因在网上大肆非法销售假烟,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雷某是某大学在读学生,2015年7月开始在网上经营卷烟。雷某先是从百度贴吧里看到一个帖子,说是网络经营卷烟招代理,并加了QQ号,从此雷某就在网上做起了卷烟的买卖。他在一些经营卷烟的QQ群看到有人要货,就加其为好友,谈好价格后,对方发来卷烟的名称、数量、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方式,雷某给对方提供支付宝账号,收到款后,雷某就把烟款和对方提供的买烟信息转给他的上线,等着上线把发货的快递物流单号给雷某后,他再将单号转给买烟的,通知其查物流单号收货。据雷某交代,有的客户是从QQ上联系,有的要求加微信从微信上联系。他经营的卷烟有猫头鹰、希尔顿、黑冰等牌子,共赚了50000元左右,但他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
经检察机关审查,2014年下半年以来,雷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81149.12元。最终,根据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雷某因在互联网上大肆非法销售假烟犯非法经营罪被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记者 马冠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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