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24 13:43:05
齐鲁网淄博5月19日讯(淄川电台记者 赵昭)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治理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代步车在城区实施区域禁行措施。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一、禁行区域范围:东至省道湖南路(不含),西至张博路附线(不含),南至将军路(不含),北至省道胶王路(不含)。
二、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禁行区域、禁行时段:
1.松龄路湖南路口以西 全时段
2.淄矿北路湖南路口以西 全时段
3.淄矿路湖南路口以西 全时段
4.文化路胶王路口以南 全时段
5.张博路鲁维制药路口以南 全时段
6.三里沟村胶王路口以南 全时段
7.大钟街胶王路口以南 全时段
8.庆淄路将军路口以东 全时段
9.张博路将军路口以北 全时段
10.吉祥路将军路口以北 全时段
11.淄城东路将军路口以北 全时段
12.文化路将军路口以北 全时段
13.雁阳路湖南路口以西 全时段
14.松龄西路附线路口以东 全时段
15.胶王路孝水路路口以南 全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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