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7-03-25 11:32:03
我市首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昨日在张店东部化工区管委会签约,首批5家化工企业参加签约。张店区化工行业工会牵头组织了本次签约。
在昨日的签约仪式上,张店区化工行业工会负责人首先宣读了张店区化工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书(草案)的内容,随后,参加签约的5家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对合同内容没有意见,接着,张店区化工行业工会负责人作为职工一方代表与5家企业负责人逐一签订合同。
参加签约的6家企业分别是: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通乾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建刚工贸有限公司;张店海丰化工厂。
记者看到,合同共分6个条款,其中第二条规定: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行业内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当企业经济效益变化较大时,企业应为职工工资作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企业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严格执行职工职业病、工伤等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合同规定:企业、企业职工违反本合同规定,不遵守、不执行本合同条款的,应按照《山东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还规定,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张店区化工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并由双方首席代表进行签字,然后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
此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约,是根据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组织实施的。(记者 袁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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